【新聞】盧正冤案記者會新聞稿 - 2024.01.18
請司法面對盧正:呼籲檢察機關為死刑冤案盧正發動非常救濟 【時間】2024 年 1 月 18 日(四)上午 10:00 【地點】最高檢察署(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 235 號)門口 【出席】 羅士翔執行長(台灣冤獄平反協會) 文 聞律師(盧正原救援律師) 葉建廷律師(盧正案義務辯護律師團) 陳于晴律師(盧正案義務辯護律師團) 陳安安律師(盧正案義務辯護律師團) 蔡崇隆導演(《島國殺人紀事 2:盧正案》導演,預錄影片) 林欣怡執行長(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) 林士勛律師(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救援組副召集人) 【主辦單位】台灣冤獄平反協會 【共同聲援】人本教育基金會、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、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、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【說明】 1997 年 12 月 18 日,台南市發生一起綁架撕票案,案情膠著一個月後,1998 年 1 月 16 日 下午 2 點 30 分,盧正經警方通知到案「協助」調查,在遭留置長達三十一小時後,盧正作 出虛偽自白,並於同年 1 月 18 日遭收押盧正—— 這一日,成為盧正失去自由、最終失去生命的起點。 四個月後,檢方起訴盧正涉犯擄人勒贖而殺人罪,一審法院判決有罪,處死刑, 二審法院、三審法院連接駁回上訴,死刑確定,法務部於 2000 年 9 月 7 日執行死刑。盧正至死前仍在喊冤。 2024 年 1 月 18 日,在盧正被收押二十六年後,盧正案義務辯護律師團將帶著多項足以凸 顯本案疏漏、彰顯盧正清白的新證據,向最高檢察署叩門,請求檢察機關秉持公益代表人的職責,正視盧正冤情,為盧正發動非常救濟。 盧正雖已逝世二十四年,但盧正的家人與律師團從未放棄爭取他在人世間的清白。2024 年 1 月 18 日上午 10 點,台灣冤獄平反協會與義務辯護律師團將舉行遞狀記者會,邀請各位媒體朋友蒞臨採訪,帶盧正重返司法,請司法面對盧正冤案。 以下說明本案案情爭點以及義務辯護律師團將提出之四大新證據: 含冤二十六年:奠基於虛偽自白之上的錯誤判決 盧正不幸捲入「詹春子遭擄人勒贖殺害案」。被害人...